非政府采购项目(100万元以下)校内单一来源采购论证表格

发布日期:2024-12-03  

    非政府采购项目(100万元以下)校内单一来源采购论证表格 

    (一)小额统一采购限额(5万以上)至政府采购限额(100万元)以下项目,填写《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和《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模板》;

    (二)填写表格时请阅读表后“注意事项”内容。


注意事项

 

1.   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申请及审批实施细则》要求:

项目申请单位在提交采购申请前应组织3名以上专业人员(副高级及以上)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理由进行论证。专业人员不能与论证项目有直接利害关系。每个专业人员单独出具论证意见,专业论证意见应当完整、清晰和明确,意见不明确或者含混不清的,属于无效意见,不作为审核依据。

非政府采购项目: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材料应当包含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及职称,专业人员不能是项目负责人或经办人,且项目申请单位工作人员仅限一名。

2.    本表格公示的供应商名称:货物类项目为产品生产制造商,服务类项目为服务提供商。

3.    论证意见:简要说明拟购设备名称、用途或研究方向。将拟购设备与市场同类产品在功能需求、技术指标、实验所需技术要求等方面进行比较,列举体现唯一性的技术指标或功能要求,说明供应商的唯一性,不得列出其他品牌产品的具体名称。

4.    专家论证意见结尾是“本项目只能/必须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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