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论证表格
(一)政府采购限额(100万以上)至公开招标限额(200万元)以下项目,填写《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和《单一来源采购论证专家身份信息表》;
(二)公开招标限额(200万元)以上项目,填写《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单一来源采购论证专家身份信息表》及《单位内部会商意见表》;项目申请单位另须出具一份盖学校公章的《单一来源项目成本核算说明》文件,内容与格式自拟。
(三)以上相关论证表格的扫描文件随采购申请提交采购与招标管理系统,相关论证表格的纸质原始文件送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存档。
(四)填写表格时请阅读表后“注意事项”内容。
注意事项
1. 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申请及审批实施细则》要求:
项目申请单位在提交采购申请前应组织3名以上专业人员(副高级及以上)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理由进行论证。专业人员不能与论证项目有直接利害关系。每个专业人员单独出具论证意见,专业论证意见应当完整、清晰和明确,意见不明确或者含混不清的,属于无效意见,不作为审核依据。
政府采购项目: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材料应当包含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职称、联系电话和身份证号码,专业人员不能是本校或者潜在供应商及其关联单位的工作人员。其中专业人员联系电话和身份证号码另外填写在《单一来源采购论证专家身份信息表》内。
2. 本表格公示的供应商名称:货物类项目为产品生产制造商,服务类项目为服务提供商。
3. 论证意见:简要说明拟购设备名称、用途或研究方向。将拟购设备与市场同类产品在功能需求、技术指标、实验所需技术要求等方面进行比较,列举体现唯一性的技术指标或功能要求,说明供应商的唯一性,不得列出其他品牌产品的具体名称。
4. 专家论证意见结尾是“本项目只能/必须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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