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校内专项预算绩效评价服务询价公告
[2023-078]
公司:
我校拟采购“中国矿业大学校内专项预算绩效评价服务 ”一项,预算金额12.8万元。
一、服务内容
中国矿业大学拟选择1家会计师事务所,完成校内专项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共涉及校内项目50项,预算金额1.91亿元。
二、供应商资质及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本文件规定的条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应达到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的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AAA级以上或同等条件,提供证明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项目主评必须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7年以上中级以上会计师(审计师)职称和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经验,熟悉高校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项目组成员不少于3人,应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或有5年以上中级以上会计师(审计师)职称,至少2年以上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经验,熟悉高校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提供项目组成员名单及履历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2.业绩要求:
(5)供应商提供近三年应承担过同类项目(事业单位预算绩效评价),并提供业绩表及相关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作为为证明材料。
三、服务要求
(1)保证工作质量,评价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教育部发布《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教财〔2019〕6 号)、《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部门项目支出核心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及取值指引(试行)>的通知》(财预〔2021〕101号)、《中国矿业大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中矿大〔2020〕49号 )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评价过程中做好取证工作,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有力,定性准确。
(2)评价过程中定期向财务处汇报评价项目进度及下一步计划、发现的重大问题、“疑难杂症”的解决思路。
(3)评价过程中严肃纪律,注意工作方式、方法,端正态度,树立良好形象。
四、服务进度要求
合同生效后按期开工,事务所需在45个工作日内完成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并提交正式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五、提交成果要求
(1)事务所评价结束后,向学校财务处提供分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报告,经财务处复核同意后,事务所出具正式报告。
(2)事务所应对评价发现问题的整改提供后续咨询服务。
六、安全、保密要求
事务所对在执行评价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学校及下属单位工作秘密、财务及科研数据等保密。未经学校同意,不得将学校提供的资料泄露给学校以外的第三方。
评价期间应当严格执行保密和廉洁工作纪律,对在评价中获得的资料和信息要严格保密,不能对外泄露。
七、付款方式:
本次评价费用不设预付款,甲方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支付乙方一定数额的评价费(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0%),剩余款项待项目全部完成,移交有关资料,出具评价报告,并通过甲方审定认可后支付。
八、其他
本项目技术联系人:耿老师0516-83590252。
九、报价文件制作要求如下:
1. 询价公告号及项目名称;
2. 供应商名称及联系方式;
3. 报价单加盖单位公章,报价为完成本次服务内容的所有费用;
4. 证明文件:提供“二、供应商资质及业绩要求”中的证明材料。
5. 技术及商务响应偏离表,提供对服务要求的响应情况;
6. 报价文件提供本项目的详细服务方案,包括参与人员安排、职能履历等。
7. 报价文件要求密封,数量三份,外部注明询价项目名称、公告号(2023-078)及公司名称。
8. 报价文件请发送顺丰快递,于2023年11月9日11:00前报送我处,邮寄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大学路1号中国矿业大学南湖校区校行政办公楼C206采购管理办公室,王磊收,电话:0516-83590283,邮编:221116。
中国矿业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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