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同行专家评审服务询价公告
[2025-070]
公司:
我校拟采购“校外同行专家评审服务”,预算单价400元/份,采购总预算 198000 元。
一、项目概况
按照学校专业技术基础岗位新聘规定要求,新聘申报高级岗位人员需校外同行专家评价程序,现需委托第三方提供校外同行专家评审服务,拟采购一家服务供应商。服务提供商的评审专家库所涵盖的学科范围应比较全面,能够覆盖我校现有学科。本次校外同行专家评审服务拟送审总数约495份(含3件代表性学术成果),需分多个批次进行;采购单价不超400元/份(含3件代表性学术成果);采购总预算不超198000元,具体金额以实际送审份数与单价核算。
二、 服务要求
(一)服务要求
1. 我校每位被评审人员,需邀请3位不同的专家对其学术水平、发展潜力等进行评价。
2. 服务提供商的专家库应满足以下要求:
(1)服务提供商的评审专家库所涵盖的学科范围应比较全面,能够覆盖我校现有学科,我校现有学科目录请见网址:https://xkc.cumt.edu.cn/xkdh/xkd.htm。
(2)服务提供商应具有较大规模的评审专家资源,在库专家不少于50万人(含国内专家不少于40万人、国际专家不少于10万人),其中国家级高层次人才不少于3万人,具有正高级职称专家不少于20万人,来自211、985或双一流高校的正高级职称专家不少于10万人。
3. 服务提供商通过专家库邀约的评审专家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来自985、211、“双一流”高校;
(2)所从事学科在全国高校学科评估中优于采购人的正高级职称专家;
(3)专家的研究方向与被评审人应一致或相近;
(4)参与本次评审国家级高层次人才不得低于参评专家总数的30%。
4. 服务提供商须保证评审时效性:在采购人提出的评审期限(20日)内完成评审,及时反馈评价结果。
5. 服务提供商应有丰富的211、985或双一流高校职称评审服务经验,且近两年已服务的211、985或双一流高校应不少于30所。
6. 服务提供商应有自己独立的评审系统,可以实现被评审人通过系统提交个人基本信息、学术成果信息、代表性学术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同时服务提供商须有专门的业务人员与我校对接,以保证在送审工作过程中能够给予实时指导。
7. 服务提供商能够根据我校实际工作需求,给我校开设专用账户,并进行匿名评审、个性化定制服务,能够灵活满足我校在送审学校层次、评审专家层次、国内外送审范围、评审意见描述等方面的要求。
8. 服务提供商须及时反馈给我校送审结果,送审结果须提供纸质和电子两种方式,两种方式中都能够体现校外评审专家签署意见的评审结果及签名。同时,平台应具备人工智能辅助核查功能,核查评审内容与结果的一致性,评审内容的文字规范性及原创性。
9. 服务提供商的服务须遵循回避原则,须回避被评审人攻读博士学位或开展博士后研究的高校(科研院所);回避被评审人曾经就职的高校(科研院所)。
10. 1服务提供商所提供的送审服务应具有较好的保密性,在送审工作正式启动后,不能够对外透露我校的送审资料。
11. 对于送审过程中及送审结束后相关服务,我校将根据具体情况与服务提供商进行联系沟通,必要时,服务提供商须配合学校完善或补充专家评审意见。
12. 服务提供商所提供的送审结果应保证真实性:不得伪造专家评语、专家信息等。
三、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及履约时间
本次服务期限到2026年12月31日,分为多个批次进行。第一批次需在2025年12月前完成;其他批次的送审服务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服务提供商须保证在此时间内能够完成送审。每批次服务评审服务期限(20日)内完成评审。
(二)付款方式
按批次送审服务结束且通过验收后,原则上2个月内通过一次性对公转账付清本批次服务费用。
(三)知识产权问题
服务提供商需在自己的服务器上,或是利用其他方式,保存我校委托的相关人员的评审结果至少10年,按本批次时间计算,至少须保存到2035年12月31日。到期后,须与我校协商并经我校同意后方可删除。如需要,服务提供商还须根据我校要求继续保存送审相关信息。
(四)验收标准及方式
评审结束后,需按照“(一)服务要求”中第3、4、6、7、8、9、10、11、12条款要求进行核验,符合上述条款要求则验收通过。
四、供应商资格及能力要求
1. 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单位公章。
3. 供应商应有丰富的211、985或双一流高校职称评审服务经验,且近两年已服务的211、985或双一流高校应不少于30所,提供服务学校名单。
4. 供应商须提供近两年内与国内其他211、985或双一流高校合作的方案,并加盖评审单位公章。其中,不同高校职称评审方案不少于10份,不同高校人才引进评价方案不少于10份。自2023年11月1日有过同类业绩的,提供合同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包含合同的关键页、签字盖章页,并能清晰反映职称职务评审、人才引进评审或学术同行评议类相关信息。(注:采购方在成交结果发布后根据需要有权复核成交供应商的业绩合同原件,如果发现成交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提供了虚假业绩材料,采购方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结果)
5. 供应商应提供近两年国内其他211、985或双一流高校合作,实现与合作学校现有职称申报系统对接,成功同步职称申报系统中需送审的数据和材料的成功案例(至少1份)。
五、报价文件制作要求如下:
1. 询价公告号及项目名称。
2. 供应商名称及联系方式。
3. 报价单,加盖单位公章,报价为完成服务内容的所有费用,报价单位为“xxx元/份(含3件代表性学术成果)”。
4. 技术响应偏离表及商务响应偏离表,提供对服务要求的响应情况。
5. 提供自身拥有的评审专家库、评审系统的相关说明等。
6. 提供对本次采购内容的服务方案。
7. 提供“四、供应商资格及能力要求”要求中的相关材料。
8. 技术联系人:陈老师0516-083590205。
9. 报价文件制作寄送要求。
1) 报价文件制作三份,一正两副,要求密封在一个文件袋内,外部注明询价公告号(2025-070)及公司名称,于2025年11月18日中午11:00前报送我处。
2) 报价文件请发送顺丰快递。邮寄地址:江苏省徐州市山区大学路1号中国矿业大学南湖校区行健楼C206采购管理办公室,王磊收,电话:0516-83590283,邮编:221116。
中国矿业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
2025年11 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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