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经济责任审计服务”询价公告(延期) [2022-057]

发布日期:2022-08-29  

中国矿业大学经济责任审计服务”询价公告(延期)

[2022-057]

 

公司:

我校拟采购“  中国矿业大学经济责任审计服务  ”一项,采购预算  15  万元。

 

一、服务内容

中国矿业大学拟选择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完成经济责任审计服务一项,审计内容为对中国矿业大学10个部门的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部门列表如下:

(1)审计期间及参考资金量如下:

序号

审计内容

审计期间

参考资金量

(支出金额万元

1

校工会

2020.05-2022.06

1,204.86            

2

对外合作与发展处(教育发展基金会)

2019.11-2022.06

6,774.18

3

数学学院

2020.07-2022.06

1,328.08

4

继续教育学院

2019.04-2022.06

29,500.84

5

图书馆

2020.07-2022.06

5,358.00

6

附属中小学(实验学校)

2018.01-2022.06

13,601.79

7

徐海学院

2019.03-2021.11

23,537.04

8

财务处

2019.11-2022.06

1355

9

国有资产与合同管理处

2019.11-2022.06

485

10

审计处

2016.10-2022.06

81.87

备注:资金量为估算数,仅作为报价参考,事务所应该根据不同单位经济业务的复杂程度按项目综合考虑报价。

(2)审计的主要内容: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部门重大财经政策和决策部署,履行有关职责,推动学校事业发展情况;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情况;遵守学校经济责任制度及规定情况;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情况;重要经济事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主管经费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预算编制及管理与执行情况;债权、债务情况;收费管理情况;“三公经费”使用管理情况;经济合同签订及管理情况;重要投资项目的建设及管理情况;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及效益情况;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修缮工程项目推进情况;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领导干部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对以往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         3)技术联系人:许老师 15152116800

二、供应商资质及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本文件规定的条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应达到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的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AAAA级以上或同等条件。

(2)项目主审必须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中级以上会计师(审计师)职称和8年以上审计工作经验,熟悉高校经济责任审计;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项目组成员应具有3年以上审计工作经验,熟悉高校经济责任审计,提供项目组成员名单及履历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2.业绩要求:

(4)供应商近三年应承担过同类项目(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并提供业绩表及相关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作为为证明材料。

三、服务要求

(1)保证工作质量,审计过程中要认真做好审计取证、审计工作底稿等基础性工作,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有力,定性准确。现场审计时间不受报价时间制约,一切以满足项目的质量和需求为前提;现场审计阶段结束后,对于招标人提出的与项目相关的服务要求,事务所应在4小时内到达审计现场,8小时内解决问题。

(2)审计过程中每天向审计处汇报审计项目进度及下一步计划、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疑难杂症”的解决思路。如果遇到难以解决的“疑难杂症”,及时向学校汇报,同时将该事项提交事务所的专家组,在综合学校及事务所专家组的意见后拿出解决方案。

(3)要按照审计署《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严肃纪律,树立良好审计形象。

四、服务进度要求

审计处于8月下旬至9月下旬分批提供审计资料,事务所在9月上旬适时进场实施审计,10月20日前完成项目数的40%,11月20日前完成项目数的80%,12月15日前完成项目数的100%。审计项目应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分批提交学校审计处复核。

五、提交成果要求

(1)事务所审计结束后,向学校审计处提供审计报告、审计工作底稿,经审计处复核后,征求被审计领导人员及其所在或原任职单位的意见,如被审计领导人员及其所在或原任职单位对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有不同意见并书面说明后,事务所应认真研究,向审计处书面提出采纳或不采纳的意见,并附理由,经审计处同意后,事务所出具正式报告。

(2)事务所须按学校要求出具审计方案、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报告,按被审计对象分别建立完整审计档案,全套资料归学校(学校移交的纸质版审计资料为事务所借用,审计结束时全部归还学校,并作为付清审计费的前提条件)。

(3)事务所应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提供后续咨询服务。

 

六、安全、保密要求

事务所对在执行审计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学校及下属单位工作秘密、财务及科研数据等保密。未经学校同意,不得将学校提供的资料泄露给学校以外的第三方。

审计期间应当严格执行审计保密和廉洁工作纪律,对在审计中获得的资料和信息要严格保密,不能对外泄露。

七、付款方式:

本次审计费用不设预付款,甲方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支付乙方一定数额的审计费(不超过合同金额的70%),剩余款项待审计项目全部完成,移交有关资料,出具审计报告,并通过甲方审定认可后一次性支付全部审计业务费。

 

八、报价文件制作要求如下:

1.   询价公告号及项目名称;

2.   供应商名称及联系方式;

3.   报价单加盖单位公章,报价为完成本次服务内容的所有费用;

4.   证明文件:提供“二、供应商资质及业绩要求”中的证明材料

5.   技术及商务响应偏离表,提供对服务要求的响应情况;

6.   报价文件提供本项目的详细服务方案,包括参与人员安排、职能履历等。

7.   报价文件要求密封,数量三份,外部注明询价项目名称、公告号(2021-057)及公司名称。

8.   报价文件请发送顺丰快递(其他快递一概退回),于2022年9月1日11:00前报送我处,邮寄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大学路1号中国矿业大学南湖校区校行政办公楼C215采购管理办公室,张老师收,电话:0516-83590285,邮编:221116。

中国矿业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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